荷蘭立法 上駕訓班可用「性行為」支付學費  

荷蘭政府近日證實,只要是政府立案的合格駕訓班教練向學生提供課程,18歲以上的學生就可「以性行為當做學費支付」,但學生仍不得主動要求以「性行為換課程」。

分享荷蘭交通部長黑根(Melanie Schultz van Haegen)及司法部長斯托伊(Ard van der Steur)在回應保守派「基督教聯盟黨」議員塞格斯(Gert-Jan Segers)的質詢時,證實這項法律雖然「令人討厭」,但「以性行為當做學費支付駕訓班課程費用」確實完全合法。

荷蘭交通部長黑根與司法部長斯托伊解釋,重點是在駕駛課程,而非提供性服務。當駕訓班教練主動提出願意接受學生以性行為取代現金支付課程學費時,那便是一場典型的「性交易」,而在荷蘭,性交易是合法的。

英國媒體《每日電訊報》也指出,這項法令「a ride for a ride」頒布後,網路上關於「可接受用性行為付款的駕訓班教練」搜尋人氣扶搖直上。

「基督教聯盟黨」議員塞格斯抗議,此類性交易理論上應該是非法的,因為駕訓班學生不一定有性交易許可證,而且「以性行為當做學費支付駕訓班課程費用」無法當做真正意義上的「性交易」,政府將無稅可收。

《每日電訊報》補充,性交易在荷蘭是合法的,性工作者可以在網路或報紙上公開宣傳,街頭攬客則只限「紅燈區」。近日荷蘭副總理Lodewijk Asscher認為性交易合法化是「國家的毛病」(a national mistake),阿姆斯特丹副市長更斥資數百萬歐元買下妓院,將其改造為商店和餐廳,企圖擺脫因性交易合法而搬到城裡的幫派份子。

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5/13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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